发布日期:200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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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心城区首批低保无住房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通过审核,共52户。根据工作程序,首批实物配租家庭将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进入安置阶段。按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今年中心城区要向低保无住房家庭供应300套廉租住房,通过前一阶段街道和社区的宣传发动,现已取得实效。首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通过审核,标志了我市中心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进入实质阶段。 2008年,凡是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城市低保无房家庭都可以申请实物配租:(一)年满60岁的孤老;(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残疾人;(三)连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年以上。具备(一)或(二)条件之一的优先安排,具备(三)条件的家庭较多时,通过摇号决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