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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拆迁办奏响“阳光拆迁”乐章
发布日期:200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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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管理部门的天平上,一头是国家、集体、拆迁人的利益,另一头是千万个拆迁户的利益。如何严格按照政策,在各方利益之间找准平衡点当好“裁决员”就显得十分重要。市拆迁管理办公室的同志们凭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唱响“阳光拆迁”三部曲。 一是公开。该办把落实公示制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狠抓落实。一是坚持拆迁现场公示制。对每一个拆迁项目,都要求实施单位必须在现场设置公示牌,就拆迁许可证、拆迁政策、拆迁补偿标准、安置方式、产权调换房源、拆迁资格证书、拆迁工作程序和拆迁投诉渠道等内容进行公示。二是坚持拆迁项目媒体公示制。每一份拆迁公告均在报纸上公布。公告中不仅公布拆迁人、项目名称、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情况,还公布拆迁实施单位的现场办公电话和拆迁管理部门的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坚持拆迁文件一户一册制。近年来,市拆迁办编写了《城市房屋拆迁政策百问百答》、《城市房屋拆迁基本常识》、《致被拆迁群众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在拆迁实施前发到拆迁户手中。同时要求实施单位将城市拆迁的相关文件和补偿标准汇编成册,在拆迁动员时发放到户,确保一户一册。四是坚持评估结果公示制。他们要求评估机构将初步评估结果在拆迁现场公示七日,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派出评估工作人员进驻拆迁现场,为拆迁户解疑释难。 二是公正。首先是政策到位。通过几年的努力,我市城市房屋拆迁政策体系已经形成,被拆迁房屋的评估补偿价格始终不低于其在市场交易所能达到的价格。不仅如此,我市还及时对配套文件中规定的相关补助标准作适当调整:将搬家费调整到每户350元;临时安置补助费由4元/平方米调整为7元/平方米;对住宅房奖励的标准调整为100元/平方米,不足5000元补足5000元。同时,改变了以前对奖励期限规定过死的做法,奖励期限灵活规定为10—30天,具体天数在拆迁通告中明确。其次是裁决过程中协调到位。在裁决工作中突出做好协调工作,把协调工作贯穿于裁决工作的全过程。第三是信访问题处理到位。该办设立了专门的信访科,配备了3名专职信访接待员,有专门分管信访的领导,主要领导经常过问信访工作,并亲自处理疑难信访,使许多拆迁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今年1-10月份,该办已经接待来访335批次,处理上级交办信访案件173件,其中市委丁书记直接批示件52件。上述信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韩某是2003年毛巾厂地块拆迁户,家庭十分困难。对这一个承受了太多人生苦难的家庭,该办给予了深深的同情和足够的帮助。她家的房子原来位于承德路边,楼上下六间门面房,靠出租和经营维持生活,但前几年为给儿媳治病欠债累累。拆迁后,补偿款一经还债所剩无几,一家吃、住都成了问题。经该办协调和努力,韩某落实了解困房,而且给她协调了供其继续做小生意的场所,解决了一家人的生活问题。 三是公平。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拆迁量逐年增加,拆迁成了越来越多居民的身边事。在今年五区计划实施的八大类、344个建设项目中,需要拆迁的项目有61个,拆迁面积达141万平方米,涉及9741户。为了在城市拆迁工作中做到公平,市拆迁办为此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严格执行拆迁行政许可听证制度。所有项目都履行听证告知程序,并按规定认真组织召开拆迁行政许可听证会。越河小区是我市历史上动迁居民最多的拆迁项目,涉及居民2200多户,拆迁面积约20万平方米。5月7日,该办在淮安人民大会堂召开了该项目听证会,近2000名居民参加了听证活动,听证会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既保障了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又起到了宣传拆迁政策、动员居民拆迁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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