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讯 据市房管局商品房登记备案系统统计显示,11月上旬市区(清河区、清浦区、开发区、淮阴区和楚州区)商品房成交量出现明显放大现象,10天时间共销售商品房7.39万平方米,是上月销售量的62%;其中商品住房3.81万平方米,是上月销售量的48.5%;商业用房3.41万平方米,是上月销售量的96.3%。据业内人士介绍,这主要是受上月出台的相关利好政策影响,其次是企业促销优惠的结果。
从10月开始,备受关注的房地产市场吹来了阵阵暖风。先是淮安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暂行)》,该意见规定:从10月15日起,淮安市区内购房者购房可以获得已缴总房款1%的补贴,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若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首付款比例由30%减为20%。10月22日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也出台了多项与房地产有关的新政。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这对即将买房的市民来说都是利好消息。
与此同时,淮安不少开发企业也都推出了不同程度的优惠措施,有的优惠幅度还不小。有的推出现金优惠,有的送价值不菲的物管费用,有的送车库和储藏室,有的送装修费,有的送旅游……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刺激了市民的购房欲望。
本次市政府出台的利好政策在当月并未引起市场强烈反应,却在下个月开始显现,这实际上是当前观望氛围下的市场对政策的滞后反应。特别是一些有实际购房需求的群体在等待观望较长时间后,适逢政府出台的利好政策,提前走出观望,开始出手购房圆自己住房梦,成为政府利好政策的受惠者。预计11月份市区商品房销售将迎来一个小高潮。
(罗成宝) |